康德哲学(四)——区别知识的三层次

“先验方法论”是《纯粹理性批判》向《实践理性批判》过渡的重要章节,探讨的是主体在经过纯粹理性批判之后瞻望未来形而上学时所应当具备的方法:理性的训练以及理性的法规。知识的三层次(意见、信仰【邓晓芒译作信念】及知识)属于纯粹理性的法规,讨论的是人从道德的角度“要求”上帝存在及灵魂不朽。这种“要求”(Postulat)就是知识三层次里的信仰。

康德认为人总是忍不住把自然界看作是“合目的性”的,甚至合乎道德的,因此忍不住把自然界看作是有一个上帝在后面安排一切。人的这些设想(或译为悬设)乃出自道德的目的。换言之,人之所以努力证明上帝的存在,是因为人具有一种道德的倾向。从这个角度来看,上帝的存在不再是一种理性的知识(康德知识论中关于理性神学的理想),而是一种实践的悬设,即悬设上帝的概念对人提出宗教上和道德上的要求,从而满足人的道德倾向。重要的是,这不表明上帝是客观存在的,甚至也不表明上帝存在于人的道德之中,而只是表明人出于道德的原因相信上帝存在。

以下我们对知识的三层次加以解释。意见指的是当人在做判断时,他意识到自己的判断根据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不充足。信仰是指人在做判断时,他意识到自己的判断根据在主观方面是充足的,但是客观方面并不充足。知识则是指人在做判断时,主观和客观方面都是充足的。意见在康德看来就是想象的游戏,即人主观上在思想(故不同于任意的虚构)却不确定,而又没有客观上的证成。知识一方面提炼自主观的思维,另一方面经得起客观的实证,自然科学就是最好的例子。信仰就是人在宗教或道德领域中纯属主观而又具有必然性和确定性的要求。这种要求是以不可怀疑的道德法则为出发点的,所要求的是道德法则的先决条件,因此它即使没有客观的确定性(实际上根本无法衡量其客观的确定性),也必然要有主观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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