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八)——美感与壮丽感
从康德“反思判断力”的立场来看,“美”不是指客观事物的某种属性,而只是主观上对事物表象的一种评价;它表达的不是对事物的知识(依据知性),而是对事物的态度和情感(根据想像力)。譬如我说“这朵花真美”以及“这朵花是红的”时,前者不是规定性而是反思性的,即康德所谓的“鑑赏判断”;后者则是根据知性的逻辑判断而得到的知识。鑑赏判断有四个本质特点(康德称之为“契机”【Moment】),主要运用了知性四项范畴(质、量、关係、模态)来考察鑑赏判断力,进行“美”的分析。
第一个契机从“质”的角度提出“鑑赏是完全无关于利益,藉着愉悦或厌恶对一表象方式的判断官能”。这里主要透出两个重点:一,美的鑑赏不涉及任何利益;二,鑑赏的愉悦感必须与“舒适”和“善”区分开来(舒适感是一种感官上的快乐感,无理性的动物也有;美感只有又是动物又是理性存在者的人类才有;善则是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有,包括上帝)。第二个契机从“量”的角度指出“美是指非经由概念而能够普遍令人愉悦的”。概念认识的普遍有效性是客观的,鑑赏判断所要求的普遍有效性却是主观的;前者仅运用知性,后者则是知性与想像力的协调合作。康德说过:“只有想像力是自由地唤起知性,而知性不借概念的帮助而将想像力放在合规律的运动中,表象这才不是作为思想,而是作为一种心情的合目的性的内在感觉把自己传达出来。”因此鑑赏判断是想像力与知性处在一种协调的自由运动中,超越感性而又离不开感性,趋向概念而又无确定的概念。第三个契机从“关系”的角度指出“鑑赏判断是一种对象表象内的主观合目的性形式“。我们可以以一幅画作为例子。一幅画看上去并无任何具体的目的,但是其各个部分又显得非常协调,彷彿是为了趋向某种目的而组合起来的。这也就是所谓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第四个契机从“模态”的角度提出“鑑赏判断中普遍同意的必然性是主观的,但是在‘共通感’的预设下看起来似乎是客观的,而被设想为客观的”。“共通感”指向“美”的普遍可传播性,即我认为这朵花很美时我也期待他人也认为它很美,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这种官能认知活动是完全自由的。总之,“美”的鑑赏判断是人的想像力和知性互相协调活动(无目的的“游戏”)而产生出自由的愉悦感的心灵活动。
“美”的鑑赏基本上是一种静态的欣赏,而“壮丽”的鑑赏则是一种动态的欣赏;后者在于想像力与知性不能达到协调,转而向更高处攀升,最后与理性发生关系。如果说美感使人感到自由的愉悦,壮丽感则由于其内部的不协调而首先使人感到不愉悦,甚至痛苦,但随后上升到理性的无限性而更大规模地解放人的想像力,从而产生更高层次的愉悦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壮丽感更能启发个人的精神力量,正如李泽厚所说:“美有赖于客观形势的某些特性,崇高则恰恰以客观的‘无形式’亦即对形式美的缺乏和毁坏来激起主体理性的高扬。”譬如我们面对一片广袤无边的沙漠,这时我们的知性对眼前的无限性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把握,于是我们心中会产生一种对于自己渺小无能的不愉悦感。与此同时,壮丽的对象表象激起我们的想像力向无限的高处冲刺,从而调起人的一种能够把握无限的理性能力,最后获得一种超越性的愉悦感。壮丽又可分为两种层次,即数学的壮丽和力学的壮丽,但无论是数量上的庞大还是自然界力量之强大,理性最后能让我们意识到人是可以超越数学与力学而达到真正的无限性的(无限的数量或自然界无法意识自身的无限性,而有限的人能够通过理性把握这些无限性;人的理性是一种超越无限的无限)。正因为“壮丽感”超越了有限的日常愉悦,所以它的愉悦是基于一种“敬重感”之上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提升个人的人格和尊严而使人趋向道德。
第一个契机从“质”的角度提出“鑑赏是完全无关于利益,藉着愉悦或厌恶对一表象方式的判断官能”。这里主要透出两个重点:一,美的鑑赏不涉及任何利益;二,鑑赏的愉悦感必须与“舒适”和“善”区分开来(舒适感是一种感官上的快乐感,无理性的动物也有;美感只有又是动物又是理性存在者的人类才有;善则是每一个理性存在者都有,包括上帝)。第二个契机从“量”的角度指出“美是指非经由概念而能够普遍令人愉悦的”。概念认识的普遍有效性是客观的,鑑赏判断所要求的普遍有效性却是主观的;前者仅运用知性,后者则是知性与想像力的协调合作。康德说过:“只有想像力是自由地唤起知性,而知性不借概念的帮助而将想像力放在合规律的运动中,表象这才不是作为思想,而是作为一种心情的合目的性的内在感觉把自己传达出来。”因此鑑赏判断是想像力与知性处在一种协调的自由运动中,超越感性而又离不开感性,趋向概念而又无确定的概念。第三个契机从“关系”的角度指出“鑑赏判断是一种对象表象内的主观合目的性形式“。我们可以以一幅画作为例子。一幅画看上去并无任何具体的目的,但是其各个部分又显得非常协调,彷彿是为了趋向某种目的而组合起来的。这也就是所谓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第四个契机从“模态”的角度提出“鑑赏判断中普遍同意的必然性是主观的,但是在‘共通感’的预设下看起来似乎是客观的,而被设想为客观的”。“共通感”指向“美”的普遍可传播性,即我认为这朵花很美时我也期待他人也认为它很美,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而这种官能认知活动是完全自由的。总之,“美”的鑑赏判断是人的想像力和知性互相协调活动(无目的的“游戏”)而产生出自由的愉悦感的心灵活动。
“美”的鑑赏基本上是一种静态的欣赏,而“壮丽”的鑑赏则是一种动态的欣赏;后者在于想像力与知性不能达到协调,转而向更高处攀升,最后与理性发生关系。如果说美感使人感到自由的愉悦,壮丽感则由于其内部的不协调而首先使人感到不愉悦,甚至痛苦,但随后上升到理性的无限性而更大规模地解放人的想像力,从而产生更高层次的愉悦感。从某种意义上说,壮丽感更能启发个人的精神力量,正如李泽厚所说:“美有赖于客观形势的某些特性,崇高则恰恰以客观的‘无形式’亦即对形式美的缺乏和毁坏来激起主体理性的高扬。”譬如我们面对一片广袤无边的沙漠,这时我们的知性对眼前的无限性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把握,于是我们心中会产生一种对于自己渺小无能的不愉悦感。与此同时,壮丽的对象表象激起我们的想像力向无限的高处冲刺,从而调起人的一种能够把握无限的理性能力,最后获得一种超越性的愉悦感。壮丽又可分为两种层次,即数学的壮丽和力学的壮丽,但无论是数量上的庞大还是自然界力量之强大,理性最后能让我们意识到人是可以超越数学与力学而达到真正的无限性的(无限的数量或自然界无法意识自身的无限性,而有限的人能够通过理性把握这些无限性;人的理性是一种超越无限的无限)。正因为“壮丽感”超越了有限的日常愉悦,所以它的愉悦是基于一种“敬重感”之上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提升个人的人格和尊严而使人趋向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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